清代爱国大臣林则徐,先后做过按察使、布政使、巡抚、总督等要职,两次被皇帝任命为“钦差大臣”,但他始终保持着俭朴清廉的作风,这从他发出的两道“传牌”可见一斑。
针对官场陋习,他赴任就职前,总要先发出一道“传牌”,告诫沿途官府。1820年,他任湖北布政使,由襄阳赴省城发出的《传牌》云:“伙食一切,亦已自行买备,沿途无须致送下程酒食等物。所属官员,只在本境码头接见,毋庸远迎。”若有违反,“该地方官立即严拿惩办,不得稍有徇纵”。
1830年,他离京赴粤查禁鸦片,行前,向广东省发出的《传牌》云:此行“并无随带官员供事书吏,惟顶马一匹,跟丁六名,并无前站后站之人”,“所有尖宿公馆,只用家常饭菜,不必备办整桌酒席,尤不得用燕窝烧烤,以节糜费。此非客气,切勿故违。至随身丁弁人夫,不许暗受分毫站规、门包等项。需索者即需扭禀,私送者定行特参。言出法随,各宜遵懔毋违。”
从《传牌》令可看出,林则徐升任出差途中,一不准下属远迎;二不准摆酒席;三不准索贿受贿。林则徐这种廉洁正派的作风,确实值得称道。他一生为国家、百姓办实事,从不为个人争名利,也不置什么家产。他说:“子孙若如我,留钱做什么?贤而多财则损其志;子孙不如我,留钱做什么?愚而多财益增其过。”后来,他的三个儿子分家产时,每人只分得6000串钱,对于一个任封疆大吏十余年的高官来说,这笔钱少得实在令人难以置信。